首都广电 “新时代 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作品)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北京市委宣传部《新时代 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实施方案》,为大力推动新时代北京文艺创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北京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推出更多体现国家水准、首都气派的精品力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现面向社会征集电视剧(网络剧)、广播电视作品、网络视听作品年度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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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资质

 

1.在北京注册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播出机构,北京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

2.原则上申报主体应为该作品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立项公示的机构。

 

 

 

 

 

(二)项目资质

 

1.聚焦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建军百年、改革开放50周年、党的二十一大等重要时间节点或重大主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聚焦新时代首都发展、展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主题。

2.原则上申报作品应为在北京市广电局完成备案公示或立项的作品。电视剧(网络剧)包含常规剧集、中剧、短剧集、网络故事片等;广播电视作品包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作品包含网络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等。

3.申报作品为已于今年播出,或已完成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立项公示并计划于2027年5月31日前播出。

4.须符合影视节目片酬限额的有关规定,作品主创人员不得有劣迹。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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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视剧(网络剧)

 

1.《“新时代 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电视剧(网络剧)年度项目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备案公示信息(备案公示表或总局备案公示页面截图);

4.版权承诺书;

5.如未开拍,请提交编剧授权书、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完整剧本;

6.如已开拍或播出,请提交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不少于60分钟的作品完整样片或成片。

 

(二)广播电视作品

 

1.《“新时代 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广播电视作品年度项目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版权承诺书;

4.如未开拍,请提交编剧授权书、故事大纲、分集梗概、完整剧本;

5.如已开拍或播出,请提交故事大纲、分集梗概和作品样片或成片(短片不少于5分钟、长片不少于10分钟);

6.电视动画片需提供备案公示信息(备案公示表或总局备案公示页面截图)。

 

(三)网络视听作品

 

1.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

1)《“新时代 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年度项目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备案公示信息(备案公示表或获得备案号界面截图);

4)版权承诺书;

5)如未开拍,请提交编剧授权书、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完整剧本;

6)如已开拍或播出,请提交故事大纲、分集梗概、人物小传、不少于总集数三分之一的样片或完整样片。

2.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

1)《“新时代 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节目年度项目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版权承诺书;

4)如未开拍,请提交节目方案、脚本大纲、单期推演、拟邀嘉宾信息;

5)如已开拍或播出,请提交节目详细情况报告,不少于2期节目正片或不少于60分钟的作品完整样片。

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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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遴选后推荐纳入北京市委宣传部“新时代 新北京”创作攀峰计划年度项目。

2.对入选项目进行全流程跟进保障,提供创作指导、报审报批、宣传推广、评奖推优等精准服务。

3.统筹宣传文化基金、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等市级专项资金及各区配套扶持资金给予入选项目重点倾斜;代表北京市参评并取得国家级荣誉的给予追加奖励。

申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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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PDF)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将申报材料(盖章PDF)、视频作品素材存入U盘邮寄至北京市广电局。

电视剧(网络剧)邮箱:dianshiju@gdj.beijing.gov.cn

广播电视作品邮箱:xgch2012@126.com

网络视听作品邮箱:wlwdj@gdj.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2号楼  王老师 55565309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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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网络剧):汪老师 55565487

电视纪录片:孙老师 55565348

电视动画片:谭老师 55565342

广播电视节目:陈老师 55565343

网络微短剧、网络动画片:郑老师 55565380

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王老师 5556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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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首都广电公众号
 

 

2026年6月12日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