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简介

      1993年6月,北京影视艺术学会(原名“北京广播戏曲影视艺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是由文联与广电局、电视台、电台等机构以及相关领导专家共同发起,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注册成立的社会专业团体法人单位,是首都广播戏曲影视业的学术群团专业组织。学会下设部门:组联部、戏曲部、影视部、广播部、财物部、大型文化活动部、人事保卫部、办公室。

 

      一、主要领导

 

      学会历届领导(会长、副会长、顾问):

      1.韩伯平(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邓家泰(原装甲兵部队副司令、全国人大常委)

      3.李  甡(原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商贸工委常务副书记)

      4.韩怀志(原中国七机部副部长)

      5.单昭祥(原首都绿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6.李 静(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文化部原部长)

      7.李廷芝(原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8.吕浩材(现任会长,原北京市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9.张连生(现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二、业务范围

 

      主管机关批准的业务范围:广播戏曲影视艺术研究、学术艺术交流、观摩演出、专业培训、人才交流、成果鉴评、编辑专刊。

      学会由广播、戏曲、影视业的团体、个人及联盟等上万名专业会员组成,是党和政府联系广播、戏曲、影视业的桥梁和纽带,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加强学风建设和行业建设。

      学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团结、组织、动员广播戏曲影视工作者,创作文艺精品、繁荣与发展广播戏曲影视艺术事业为己任;依据学会章程,开展学术研究、评奖表彰、业务交流、信息服务、人才培训;扶持影视剧、戏曲舞台剧精品创作,创办网台文艺栏目,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融合广播、戏曲、影视行业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组织实施文化项目及大型文化活动,精品创作等方面积累了26年的经验与资源,并取得突出的工作成绩。

      学会坚持开拓进取,创新服务举措,发挥北京首都全国文化中心优势,广泛联合协作单位,加强“会员温馨之家”建设;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剧本扶持中心、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视协编剧专业委员会、中国影协文学创作委员会、中国台湾影视社团组织;北京市怀柔区文创中心、北京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爱奇艺、阿里巴巴文娱集团优酷,四川什邡市、湖北潜江市先后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携手多方位服务会员,为促进广播戏曲影视艺术大繁荣大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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